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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話術】

 

陳世淙 主持律師

· 灋趣專欄,所長專欄-我在大理寺的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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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話術】 

一日,張三出門辦事,近午時分,肌腸轆轆,奈阮囊羞澀,

然仍前往劉家麵館,向店家點了一碗排骨麵。

當店家端來排骨麵時,其突要求換成牛肉麵,店家乃予更換。

張三食畢,拍拍屁股,即要走人。

店家予以攔下,告知尚未結帳,其答覆為何需要結帳?

店家稱:你吃了我的牛肉麵,尚未付款。

張三答稱:牛肉麵是我以排骨麵換的,不需付款。

店家稱:但你排骨麵也未付款呀。其答稱:我又未吃你排骨麵,為何要付款?

店家一時語塞愣住,其遂揚長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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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法律講求的是一個邏輯!不論那種話術,用法律的邏輯來看自然就一清二楚了!

「以物易物」 的交易模式,在民法上是有很明確的定義的,稱之為「互易」,即是 「互相用所有等值的物品交換」 的意思!

「互易」,依民法第398條規定, 係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互相移轉金錢以外之財產權者,準用關於買賣之規定。張三並無財產權,自不得主張與牛肉麵互易。

民事方面,店家得依買賣規定,向張三請求支付牛肉麵價金。

刑事方面,張三既身無分文,仍圖白吃,以話術騙取牛肉麵,店家可告其犯詐欺取財罪。

 #灋趣 專欄,透過有趣的法律故事,分享有用的法律知識!#

 

 #說文解字「灋」:音ㄈㄚˇ。 法之古字。本義為刑法。話術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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